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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门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对市民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2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收到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月21日,市民政局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盘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检视。3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体工作,科室负责人认领反馈问题、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组建工作专班,对巡察反馈的面上问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党组班子成员直接抓,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
(二)明确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市民政局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局党组成员分块分领域召开整改工作会,实行双周调度和每月督办,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以改促治,推动全面提升。坚持把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把落实整改要求与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短板弱项,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完善议事决策、财务管理、机关党建等各项制度,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指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重点突破推动民政工作整体提升。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关于“理论学习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中心组学习。根据学习要求,制定印发《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2025年学习方案》。重温《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补学了漏学的内容。2025年,已举办专题读书班2期,开展中心组学习7次,其中,交流研讨47人次。二是健全学习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学习重点突出,学习内容聚焦,2025年已组织学习10次。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印发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重点突破项目和改革事项清单。二是立行立改。出台了《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做好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工作若干措施》等文件,举办了“学先进做先锋助先行”培训班。三是总结推广京山养老服务试点经验。京山市在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督办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严追责问责。对相关负责同志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加强督导提醒。印发学习提醒。组建4个督导组对局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席指导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三是督促局属单位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2025年,市康复医院已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17次,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殡葬改革和专项整治工作不力。
(4)关于“殡葬改革推进慢”问题的整改。
自2024年11月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在市纪委监委协调专班指导下,聚焦殡葬领域重点问题,紧盯逝世、殡仪、安葬“三个环节”。一是推进惠民殡葬改革。在2024年实现了市域全体居民四项基本殡葬费用全免,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二是加强殡葬市场监管。扎实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循线深挖殡葬领域“白色腐败”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后事”,推动基本殡葬服务回归公益属性。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5)关于“殡葬执法和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公益性公墓定价,整治违规建设墓穴等问题,印发相关制度文件,形成监管合力,破解执法力量不足难题。二是妥善解决墓穴建设超标准问题。已对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按照《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修建墓穴。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6)关于“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差距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3个、镇(村)公益性公墓301个,剩余3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和92个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将在年底前全部建成。二是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全域免除四项基本殡葬费用,青山公墓、仙女公墓已划定10%的区域建设公益性墓区。三是开展减项降费行动。市仙逸殡仪馆丧葬用品服务、花类服务项目均实现精简。全面梳理丧葬用品价格,对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对加价高的进行调整降低售价。四是从严追责问责。对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在服务“一老一小”工作上有短板。
(7)关于“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城乡养老服务投入。已争取民政部、省民政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统筹用于城乡养老项目建设。二是改善养老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弱项,2025年新建5个乡镇(街道)养老综合体、10个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0个老年助餐点,完成适老化改造860户。三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视同完成,持续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8)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社会化改革。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市颐养院社会化运营改革工作,正按程序推进,市颐养院社会化运营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市社会福利院正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入住率。二是推进农村福利院公建民营改革。已引入专业养老服务公司运营东宝区农村福利院,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视同完成,持续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9)关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实施全国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已完成建设1500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3000人次居家上门服务的任务。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培育企业规模化经营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引入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视同完成,持续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0)关于“对儿童关爱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开展2025年荆门市儿童福利工作者岗位赋能培训,提升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水平,提高儿童福利工作从业人员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儿童权益保障。市儿童福利院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已全部入学接受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在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三是强化社会参与。联合蓝天社工开展“荆”世济民护童行——“春日踏青觅书香”阅读马拉松活动和“童行时光”城市寻宝探秘活动,为困境留守未成年人提供安全教育、文化辅导等关爱服务。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视同完成,持续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其他民政社会事务发展有差距。
(11)关于“社会救助改革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服务类救助力度。认真总结和全面推广掇刀区服务类救助试点,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在《求是》发表署名文章点赞我市“物质+服务”成效;省民政厅第7期简报单独刊发我市试点经验。二是推进社会救助扩面增效。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中心城区855元/月,县市805元/月;农村低保达到675元/月,均位居全省第四;目前,低保农占城标准比例79.2%,特困农占城比例78%,均超过省定标准(72%和68%)。对低收入人口中重病、重残人员实行“单人户”施保政策,纳入低保8823人。对通过就业、产业发展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对象,给予6个月低保渐退期,惠及179人。三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整治。通过年度核查、“走到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活动、信访舆情和大数据比对等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时核查整改,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7月3日全省召开社会救助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我市整治经验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2)关于“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执法机制。召开了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协调社工部成为社会组织成员单位,与社工部志愿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科建立联系,畅通举报渠道,严密摸排线索,及时通报共享相关信息。在全省创新建立社会组织“监督员”监管机制。二是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举办了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素质提升暨规范化建设培训班。持续整治“不年检”“不活动”“不换届”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追踪整改督办的长效工作机制,细化执法措施,通过发出《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压紧压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定期对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并对个别未登记成立擅自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进行查处。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3)关于“局党组对慈善总会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市慈善总会筹备换届。4月10日市慈善总会召开换届大会,已顺利完成换届。二是指导市慈善总会优化内部管理。加强对市慈善总会财务的监督检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完善慈善活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慈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申请、审批流程。三是加快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向省民政厅申报3个慈善组织培养引导项目。督促县(市、区)加大“阳光救助基金”工作力度。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慈善网络,街道(乡镇)社会公益基金覆盖率超50%。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4)关于“婚姻服务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目前全市6家婚姻登记机构已经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二是推进婚姻登记场所达标建设。东宝区民政局与市城投房地产公司对接,在民主街历史文化街区13号楼设立结婚登记点,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民政局增加在政务中心集中办公用房和面积。全市6家婚姻登记机关均已达到国家3A级以上标准。4个县市区通过设立单独的离婚办公场所、离婚通道等方式维护群众隐私,其余2个正在整改中。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5)关于“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迅速开展道路补命名。已完成中心城区77条道路补命名。同时,通过基层民政部门和自规、住更单位摸底2025年需命名的道路。二是建立地名命名长效机制。搭建智慧区划平台以及标准地址生产流水线平台,出台《荆门市地名命名(更名)规范》,明确多部门职责。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5.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弱项。
(16)关于“安全生产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严追责问责。责令相关局属单位做出书面检查,并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联合市场监管局、市住新局、市消防支队、市应急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对全市25家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三是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到养老儿童机构开展经常性安全督导,实地查看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值班巡查等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及用火用电安全等情况。四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县(市、区)民政局行业监管责任和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养老儿童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整改情况: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到位
6.局党组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1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并对相关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立行立改。2025年,相关局属单位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落实一年至少研究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
整改情况: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8)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一岗双责”。3月7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一岗双责”清单。民主生活会期间,所有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域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2025年已组织集中警示教育8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辅导1次。班子成员全部讲授党课。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4月下旬,全面开展局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确定的反面典型案例作案例剖析发言。截至目前,已组织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8次。三是加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督导力度。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并对报告逐项讲解。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前,加强“一对一”指导,做好填报相关资料收集,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加强审核把关。四是整治经商办企业。依据反馈的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和兼职问题,目前已办理注销、变更或退股等手续,并对相关干部职工开展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企业兼职规定,明确禁业要求,从严把握原则,明确每半年到市场监管部门对局系统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企业兼职等进行比对,及时到行政审批部门、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对社团兼职进行自查。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7.“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
(20)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已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一岗双责”。二是开展廉政谈话、讲好廉政党课。民主生活会期间,所有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域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分管领域或分管单位讲1次廉政党课,2025年,班子成员已全部到分管领域讲授党课。三是排查廉政风险点。4月下旬,已全面开展局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四是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聚焦“荆世济民”党建体系,实行六大“党建+”行动。五是加强对市康复医院的领导。将康复医院建设发展纳入民政工作要点、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重点突破项目清单;明确分管领导,对康复医院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审核把关。2025年,市康复医院规范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17次。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7.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21)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前期已印发《市民政局机关和集中管理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局属单位(非集中管理)财务管理的意见》及《市民政局民主理财制度》。二是严格财务审核程序。重点对“三公经费”、康复医院会诊费的审批和报销流程进行了细化,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所有会诊费均凭发票报销,并进行个税申报;严格预算执行,规范支出事项,杜绝超范围、提前列支等行为的发生。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2)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自2024年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医疗设备、办公家具设备等采购活动。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已印发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对职责分工、采购流程、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已对相关单位资产进行了重新梳理,做到按月核对固定资产账务数据,确保资产系统与账务系统数据一致。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重点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规范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对新增资产及时入账,对报废资产及时进行下账处理。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8.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24)关于“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包案化解任务。二是加强项目和资金的主动谋划和积极争取。截至目前,已申报超长期国债项目总投资2.73亿元,计划争取资金1.64亿元;申报中省预算内项目总投资4亿元,计划争取资金1.89亿元,目前,已争取省预算内资金0.15亿元;全市入省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项目总投资15.45亿元,计划2025年完成投资1.14亿元。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未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5)关于“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重点突破项目清单》和《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改革事项清单》,建立重点工作周安排、月调度制度,推动全部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以重点突破推动整体提升,在加快建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中展现民政担当、作出民政贡献。截至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民生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53%进度。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9.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6)关于“对党建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6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福利中心机关支部、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已全部配备到位、正常履职。二是追责问责。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2025年3月7日前,各党组织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其中,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机关党支部推选优秀党员6名。局党组班子成员均到分管单位列席指导。市康复医院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所有支部开展双向述职。二是追责问责。局分管领导已对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8)关于“党员发展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培训。为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配发了《如何做好党支部工作》,对局机关党委新进人员和局属单位党务工作者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严格按照5个阶段25个步骤发展党员。二是加强提醒。强化纪法意识和警示教育,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隐瞒不报的予以追责问责。三是对党员发展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个人违纪问题不报告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追责问责。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0.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9)关于“反馈问题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联合发改部门对殡仪馆和公墓等价格进行政府定价,出台了系列文件。二是深入推进“减项降费优服务”行动。自2024年11月以来,市仙逸殡仪馆累计减少收费项目10项179个,降低收费项目2项(花类服务和丧葬用品)22个。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市仙逸殡仪馆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重新梳理岗位和人员,压缩购买服务成本重新购买服务。
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推进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二)持续抬升民生底板。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全面查漏补缺,加快补齐短板。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兜底夯基”的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民政工作,聚焦全省“七大战略”和“全市“七个重点突破”“五个攻坚行动”谋划推动民政工作,切实履行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职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牵头职能以及相关社会治理职能,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不断抬高民生底板。
(三)努力锻造过硬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强化支点意识、争先意识、效率意识、为民意识、能力意识,打造一支“紧跟总书记、全心为人民、勤奋干事业、严于律自身”的民政干部队伍。坚持以深入细致的作风做民政工作,主动沉到基层一线,把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增强见事于细、见事于早的洞察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善于在解决群众生活小事中做好为民爱民的大文章。
(四)牢牢守住行为底线。坚持警钟长鸣,强化制度执行,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岗位,常态化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各类违纪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加强党性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自省自警,促进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即日起开始公开,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24-2379887;通信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宁路1号市民政局;邮编:448000;电子邮箱:jmmzjbgs@126.com。
中共荆门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8月8日
(全文完)
(来源:荆门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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