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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7月5日起正式施行,从“逝、殡、葬、祭”各环节减轻民众丧葬负担。
据悉,《实施办法》明确青海省户籍居民、在青非青户籍在校就读学生、驻青军警、在青居住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常住居民均可享受生态惠民殡葬政策。
覆盖对象较原政策增加了在青居住缴纳社保的非青户籍居民、在青学生和军警,进一步扩大了覆盖范围并突破了户籍限制,解决了因各地政策表述不明确、不规范导致辖区民众享受政策不一致的问题。
《实施办法》明确基本殡葬服务减免项目为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告别场地租赁费、遗体火化费、惠民骨灰盒或骨灰袋、骨灰格位6项。
减免项目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告别场地租赁、惠民骨灰盒或骨灰袋2项,将原来骨灰寄存1年内免费调整为由政府举办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免费提供骨灰安葬格位,并免除安葬费、维护管理费。
据悉,青海省对选择不保留骨灰或遗体、认领“生命树”、壁葬、花坛葬、草坪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安葬的,给予1500元至3000元/具不等的一次性奖励。突破性地将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安葬形式和该省藏族、蒙古族群众长期选择且符合生态安葬标准的葬式纳入奖补范围。
该省明确符合条件的民众在省内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办理丧事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由原来的户籍地民政部门报销优化为机构内“一站式”直接减免;在省外死亡并火化的本省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局按青海省减免标准申领一次性丧葬补贴;符合条件申领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的,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申请,取消了定点服务单位确认环节。(完)
(全文完)
转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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